第(2/3)页 先不说他为什么要来这里,单单是能步行走进这大戈壁里,就已经是一件很匪夷所思的事情了。 这个人,有点诡异。 当然,对于这四个悍匪来说,甭管你是干什么的,在猎枪面前,人人平等。 既然在这无人区碰上了,自然不能轻易放过。 无人区! 是不需要有任何顾虑的。 法律? 道德? 都是谢特! 这里就一个原则,弱肉强食。 既然碰上了,算你倒霉! 杀人越货没跑。 “嗡!” “吱嘎!” 很快,皮卡追了上去,斜插到那人前面,挡住了他的去路。 随后车门开启,老大和老三老四端着枪下车,来到那人面前。 “嘿,真踏马奇了怪了哈,你是怎么做到在这种鬼地方,还细皮嫩肉的?” 老大上下打量着那人,笑道:“来来来,快教教我们。” 在他面前,是一个身高大约一米八八的人。 他身材高大魁梧,很有气势,漆黑短发根根直竖,脸庞棱角分明,浓眉大眼,很有男子气概,看上去似乎是三四十岁的样子。 他穿着一件款式比较老的青灰色长褂,脚踩千层底布鞋。 这不是重点,重点在于,此人的身上,竟然没有半点尘土! 要知道,他所在的地方,可不是都市,而是大戈壁! 是风沙漫天的大戈壁。 这四个偷猎者大部分时间待在车里,都搞得灰头土脸的,但这个人步行前进,完全裸露在风沙之中,居然整个人都非常清爽,没有沾染半点尘土。 有一种跟这片荒凉的大戈壁格格不入的感觉。 仿佛是画面之外的人。 因此,老大才会感到非常稀奇。 “滚。” 男子目光冷漠的瞥了他一眼,吐出一个字。 随后便从其身旁走过。 但就在此时。 “站住!” 老大爆喝一声,端着枪对准了男子。 “你他妈的没看到老子手里的家伙吗?说吧,你想怎么死,是一枪爆头,还是让子弹搅烂你的心脏!” 老大脸上泛起狰狞之色,大声喊道。 老三和老四则端着枪从两侧绕过去,堵在了男子前面。 “好良言难劝该死的鬼。” 男子无奈的摇了摇头。 “装神弄鬼,干掉他!”老大喊道。 老三老四同时扣动扳机。 “亢!” “亢!” 两声枪响几乎同一时间响起。 两颗子弹从枪管中飞速射出,射向男子。 老大的脸上露出一抹狞笑。 这就是大戈壁无人区的生存法则。 谁有枪,谁就掌握话语权。 谁有枪,谁就掌握生杀大权! 这里的规矩,就是由强者来制定的,至于弱者,敢踏入这里,就要做好死的准备。 然而下一刻。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