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章节对赌生死-《钟爱蹲大牢的我》
第(2/3)页
与其被拳头虐死,我还不如选择个痛快的,一枪毙命。
我想活,我不想死啊。我必须立即马上忽悠成功:“我不承认我是龙仲军的成员,但你今天肯定不能杀我。”
“为什么?”副典狱长的杀气已现。
“你现在还不能确认我是否是龙仲军成员,万一你杀我,是误杀,你怎么办?”忽悠的最高境界体现,是把问题交给对手。
副典狱长可不是轻易能忽悠的:“你可以闪避啊,我刚才说了,我只杀你一次,出枪不能杀了你,我绝对不会开第二枪。”其实副典狱长是知道的。他不能成为龙仲军成员,是自己资质差的原因,同样大小的房间,相同的条件,自己有枪,龙仲军是徒手,试了无数次,他居然一次没成功,还被龙仲军成员成功夺枪。这是反杀的节奏,龙仲军不出枪,也等于副典狱长已经与死人没两样的分别了。这就是比武中的点到为止。
副典狱长不会向我自暴家丑,但用这个办法来证明我是否是龙仲军成员,很简单,很粗暴,也非常直接有效。
皮球又回到我的手中,我怎么办?
我赌吗?我就是小身板的财经学高材生,连普通军人都干不过的存在,现在要在特种兵的枪口下逃生,可能吗?
我与他比财经学理论,我可以完虐他,可玩杀人,不是我的擅长,他对我是杀鸡用牛刀。
而我现在还怎样忽悠,才能免于一死呢?皮球在我的手中。
我只能赌命了,这是我现在唯一的机会:“我赌你不敢开枪杀我,我更不会跑,我就正面面对你,帮你数到十,如果你还不开枪,我就走人了。”
我也不等他是否同意,便开始:“一、二、三……”就这样,我开始每秒报一个数字。
我的思路是:副典狱长受人所托,相帮于我,但所托之人,有两种可能性:
其一,告知了我是龙仲军成员,副典狱长,必须暗中相助于我;我猜这种可能较小,如果在副典狱长眼中,是龙仲军成员,神勇一般的存在,还需要他出手相帮吗?不太合常理。
其二,相托之人,并未表明,相帮的我,到底是何人,副典狱长此时杀我,不是违背相托之人的意愿,还是加害于我。因此,于情于理副典狱长不可能杀我。
现在副典狱长会不会开枪,也是两种可能。
如果典狱长开枪,也有二种可能。如果我是龙仲军成员,他一定杀不了我,而我为何一直到现在不承认自己是龙仲军成员,一定是有必不得已的苦衷,不便于暴露身份。可最终副典狱长开枪了,龙仲军不可能死,而为了保守秘密,就要杀人灭口,死的便是副典狱长了。
第(2/3)页